6月3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最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抽检的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13大类食品906批次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其中,有2批次为调味品,分别为:郸城县王中华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永花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鸡精调味料(非即食类)检出菌落总数不合格;鹿邑县小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淮阳区老传统石磨香油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混合芝麻酱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SB/T 10371-2003 鸡精调味料》中规定,鸡精调味料中菌落总数应≤10000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在种植、采收、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受到黄曲霉污染,或者企业在生产时把关不严。
还有,1批次为食用农产品,为:周口市开发区黄淮市场东区活鱼区20号万振中销售的1批次黑鱼(活鱼)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
孔雀石绿属于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细菌、寄生虫的药物。《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还有,1批次酒类为:舞钢市尚店镇贺梅天天好日子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烟台旺德夫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野山林果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橡木桶窖藏葡萄露酒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没做好完善的出厂检验,又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
此外,还有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为: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孟庄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金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咸香腊肠、1批次广味腊肠均检出胭脂红不合格。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平顶山、新乡、周口、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文章摘自:食品伙伴网